标题:葡萄酒厂卫生规范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12696—1990】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为加强葡萄酒生产工业企业的卫生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消费者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1. 2本规范适用于以葡萄和葡萄原汁为原料,采用发酵法生产葡萄酒的工厂。 2引用标准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j4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3名词、术语3. 1葡萄酒:指纯由葡萄经破碎、分离、发酵、陈酿制成的低度酒,使用或掺用其他水果发酵酿成的酒类。 使用果汁或香精等不经发酵而配成的酒类,均不得称为葡萄酒。 3. 2清洗和清除:指去除泥土、残渣、原尘、油垢及其他不应有之物。 3. 3污染:指产品中出现的有害之物。 3. 4消毒:指用符合葡萄酒生产卫生要求的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在无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将微生物数量减少至无害水平。 4葡萄原料采购、运输、贮藏的卫生4. 1原料葡萄的采购4. 1. 1采购的酿酒葡萄原料必须是在无毒区域内种植和收获的产品。 4. 1. 2原料葡萄园不准喷施禁用的农药,葡萄收摘前十五天必须停止喷洒任何农药。 4. 1. 3收摘酿酒葡萄时应按要求分品种用筐或木箱盛装。 装原料葡萄的筐(箱)须清洁、专用,禁止使用装过农药、肉品、水产品等有直接污染的筐或箱。 4. 2原料葡萄的运输和贮藏4. 2. 1运输葡萄原料的车辆必须清洁,禁止使用装运过农药、肉品、水产品等可造成污染的车辆运输。 4. 2. 2运输途中需有篷布或其他覆盖物。 防止途中被泥沙灰尘污染。 4. 2. 3进厂的酿酒葡萄原料,必须在24h内加工破碎完毕。 5工厂设计、设施的卫生要求5. 1选址葡萄酒厂应座落于无毒害、无各种污染源和其他可能影响葡萄酒生产卫生的地方。 5. 2厂区和道路5. 2. 1葡萄酒厂必须有清洁的环境,厂区应绿化,尽量减少裸露面积,绿化带应多种植常绿灌木和花草,生产区不宜种植有飞絮和香味浓郁的花树,以免葡萄酒受到污染和影响。 5. 2. 2厂区应按行政、生活、生产、辅助系统等划分布局。 行政、生活区与生产区要相隔一定距离,并处于主导风向的上风侧。 5. 2. 3厂区内主要道路要宽畅,做到人流和物流的道路分开或固定走向,保证安全和整洁。 厂区内和进入厂区的主要道路的路面应选用混凝土、沥青、石块等不易起尘的材料铺筑,路面要平坦、无积水,并有足够的排水设施。 5. 2. 4葡萄酒厂的环境卫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5. 3厂房与设施5. 3. 1微生物培养室和洗滤棉加工室5. 3. 1. 1无菌室的设计与设施必须符合无菌操作的工艺技术要求,室内必须设有带缓冲间的小无菌室,并有完好的消毒设施。 缓冲间的门与无菌室的门不应直接相对,至少成90°。 避免外界空气直接进入无菌室。 5. 3. 1. 2洗滤棉板加工室必须卫生清洁,封闭良好,无污尘及霉菌污染。 5. 3. 2厂房与设施必须适合葡萄酒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局,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建筑结构和装饰要利于清洁和维护,厂房应规定维修期。 5. 3. 3生产车间5. 3. 3. 1生产车间应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往返,防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和混杂。 5. 3. 3. 2地面应采用不吸水、不透水,防滑、防腐蚀无毒的材料铺砌,无裂缝和易于冲洗消毒。 地面要有1%~2%的坡度及排水系统,以保证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车间内下水道应有可靠的液封装置。 5. 3. 3. 3墙壁应由不透水、不吸水、耐洗刷、防渗的材料构成,表面应平滑、无裂缝,并涂刷浅色、无毒、不易脱落、易于清洗、消毒、灭菌的涂料。 墙角应为弧形。 5. 3. 3. 4门应具有光滑和不吸水的表面,关闭严密,并根据各车间的实际需要,设置纱门、纱窗、水帘、风幕等防蝇设施。 5. 3. 3. 5窗台高度在1m以上,内窗台应向下呈45°的斜度。 5. 3. 3. 6天花板应能防止灰尘积累、霉菌生长和材料剥落,应易冲洗和无冷凝水。 5. 3. 4仓库原辅料贮藏仓库的地面、墙壁应采用水泥或其他不透水材料构筑,库内必须清洁、干燥,并有防火、防潮、防鼠、防虫和适当的通风设施。 5. 4卫生设施5. 4. 1供水系统5. 4. 1. 1葡萄酒厂应有足够的符合gb5749规定的生活用水。 必要时可配备储备用水设备,储水设备要有防污染的措施。 5. 4. 1. 2用于冷却、消防、制冷和其他不与葡萄酒接触的用水,必须用单独管道输送,不得与饮用水系统交叉连接,并在管道适当位置设置颜色明显的醒目标志,与生产用水(包括饮用水)管道相区别。 5. 4. 1. 3使用循环用水,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保证水质达到规定的标准。 5. 4. 2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工厂必须有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并经常检查、维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废水、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j4的规定。 5. 4. 3更衣室工厂必须设有与生产车间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更衣室应与车间相连接,并设置更衣柜。 5. 4. 4厕所、浴室工厂应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厕所和浴室,厕所和浴室应位置适当、清洁卫生、无不良气味,门窗不直接开向生产车间。 厕所必须安装纱窗、纱门,地面应平整,便于清洗、消毒,应为水冲式并设有洗手设施;水门开关应为脚踏式,墙裙应用浅色瓷砖或不透水的相应材料砌成。 5. 4. 5洗手消毒设施生产区洗刷间应设脚踏式洗手设备和冷热水,暖风吹干设备(或擦手纸),备有供洗刷用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并设废纸接收箱,经常保持卫生。 5. 4. 6照明工厂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自然采光,车间内的灯具需安装安全防护罩,发酵、灌装、包装车间和成品库应使用防爆灯具。 各检验工序可加局部照明。 5. 4. 7通风、除尘生产车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设施,保持空气流通,温湿度适当。 凡使用蒸汽或有蒸煮加热的车间应设局部排气设备,凡尘埃较多的工段应安装有效的除尘和通风设备。 发布时间:2025-09-06 09:08:18 来源:政卿事迹网 链接:https://www.zenqin.com/time/18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