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八字命理|五行论木 内容: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 气重,则欲金任使。 木重得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需戊己土重,则可根蟠深固。 土少则有根危之患。 木赖水生,水少则滋润,水多则漂浮。 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 甲寅、乙卯,木之乡。 甲辰、乙巳,木之生。 得丙丁巳午火而秀,见庚辛申酉金而伤。 死木:甲申、乙酉,木受克。 甲午、乙未,木自死。 甲子、乙丑,金制木。 得丙丁巳午火而自焚,见庚辛申酉金而必利。 一、总论木性阳散而洩为木,欣欣向荣。 故云:“腾上”,其气散泄而无收束。 庚辛申酉肃杀之气,其性收敛,正治散泄之病。 重木(支在乙卯)用金(庚辛申酉),仍不能离土。 土不但能生金,兼能陪护木。 木克土为财,然火克金、金克木有所不同。 正以有反生之功。 十二宫长生至衰位,生机畅遂,故甲辰、甲子、甲寅、乙亥、乙卯、乙丑见火则成通明之象,见金则伤。 十二宫病至死胎位,木多枯槁,故甲午、甲申、甲戌、乙巳、乙未、乙酉见金则栋梁之器。 遇火则自焚,遇水局则漂浮。 二、春木春木余寒仍存,喜火温暖,则有敷畅之美。 籍水资扶,则无干枯之患。 春木用火水为辅。 1、土财。 初春,木嫩无力不能克土财。 寅月戊己财格,不甚有力。 季春,土财旺,亦防木折。 辰月之木,不宜独成戊己财格。 若是辰月透庚辛官杀,则可用戊己财生官。 却不可以用水局之印来化官杀,谓:“喧宾夺主”。 但又不可以缺水。 忌逢金重,即三合金,透庚、辛。 此为春行秋令,自身摧残。 2、金官杀。 春木只有卯月可用金官杀。 若只是透一庚、辛,须戊己土以生之,即为财生官杀。 若庚、辛三四位,金多气杂,则须丁火制之,为伤官制杀。 3、水印。 春木不能用地支三合水,再透水之印。 三、夏木夏月之木,不论巳午未月,木皆有孤槁之象。 必欲得水盛,方能成滋润之功。 水在夏月,必不可缺。 故此,切记火旺而招自焚之忧,论以为凶。 得壬癸水为用,最为上格。 即使成了任何格局,也绝不可无水。 1、土财。 夏季,木本气洩而弱,见厚土财,无力克制,反为财多身弱之忧。 若成木火之财格。 四柱无水,反取丙丁食伤生财,但仍须水运。 2、金官杀。 夏木不喜金官杀多,但是最忌五行缺金,原因是金生水,四柱缺金,即是缺了水源。 3、木成局。 重重见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林,终无结果。 即使是成了木火两局伤官格,无水印,也是徒劳。 四、秋木1、初秋。 炎火尚未尽除,尤喜水壬癸、土戊己印财为美。 木至申,其气已绝。 申中金水同行,杀印相滋生,乃绝处逢生。 秋水性寒,滋木亦不秀。 故此,亦不能五行缺土财。 2、仲秋。 木至仲秋,果已成实。 虽外象凋残,而生气内敛,残支败叶,宜加剪除。 正是,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 此乃正言仲秋之木。 由于仲秋之木全用水印则不生,依于食伤火,则又自焚。 唯以金官杀为最佳之用。 3、季秋。 秋气已深,虽然仍然是用金官杀,但不可缺丙丁火食伤。 但忌旺水透局。 若水透局,则改用戊己土财卫护。 但土财不可以太厚重,土财太厚重则无以自任之能。 五、冬木冬月之木,盘曲在根,木长生在亥。 一阳初萌,生气萌动,虽然木生之象,转瞬即入严冬。 反日渐见寒。 最忌水盛而没形,不甚忌金,冬金亦不能伐木。 喜土多以培养。 火土以温。 三冬之木,木盛急需土,只宜戌、未燥土,不宜辰、丑湿土。 金官杀多,乃无用之格。 大运喜东南寅卯辰巳午未。 忌西北申酉戌亥子丑。 正如经曰:“寒木向阳”,此之谓也。 发布时间:2024-10-03 08:04:06 来源:政卿事迹网 链接:https://www.zenqin.com/time/35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