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满族人的烟俗 内容: 辽宁省岫岩县是满族聚居县,满族人口占88%,于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满族自治县。 早在辽代满族先世女真人即进入岫岩;金代境内置有女真族部落组织;后金天命六年(1621年),努尔哈赤征明抚降岫岩城,设置守城官,康熙26年,从关内京城一次调入满族八旗兵千余人,设立城守尉衙门及满洲八旗旗署。 从此满族人口在岫岩日渐繁衍。 满族人习惯吸旱烟(又称晒烟),抽烟历史久远。 早在明末清初,满族人不分男女老幼,就连未婚的大姑娘,也吸旱烟。 故有谣谚唱和“关东有三怪,窗户纸糊在外,养活孩子吊起来,十七八岁大姑娘叨个大烟袋。 ”烟袋,前有烟锅,多为铜制,又有玉石雕刻的,后来也有铝制的;中有烟杆,早年多为王八骨头(一种多年生的植物,中有细孔)和细竹管制成,以后多用铜管所制,有长短之分,后有烟嘴,清时有江石、玛瑙、琥珀、岫玉、暖玉、奶玉、翡翠、老料玉、鸡爪玉所制,后又有铜制。 三部衔接组装成为烟袋。 并有用布和皮子做成的烟袋荷包,内装碎烟,有的别在腰带上,有的拴在烟袋杆上,便于外出随时吸烟之用。 家中备有笸箩或烟盒、烟匣,内装碎烟,供在家人和外来客人之吸烟用。 也有用木雕成的大烟锅。 烟锅、烟嘴连在一起,可揣在衣兜里外出随时吸烟。 现在农村抽旱烟人,多用纸条(岫岩北部市场有售专用卷烟纸,宽4公分,长10公分)卷入碎烟,前粗后细形成嗽叭筒状,前头一掐,露出碎烟,点着就可以吸烟,比较简便。 使用玉石烟嘴比较讲究。 岫岩是玉石之乡,早在明末清初,就有一位玉雕艺人,叫王宝山,他在哈达碑瓦沟开第一个玉石作坊,专磨制烟嘴,多时发展达二十几家。 后来便有人向岫岩城发展,到民国初年在岫岩城南门里,西侧就有一家家玉雕作坊,“列肆而立,日夜琢磨”,形成玉石雕刻一条街。 当时,以玉雕刻烟嘴为主,还雕刻玉石烟锅及其他玉石小件。 玉石旱烟嘴分为瓦沟玉、细玉沟老玉二种,以细玉沟老玉雕制的烟咀为佳。 吸烟时口感柔软滋润,价高于瓦沟玉石嘴的一二倍。 所产的玉石烟咀除在本地销售外还远销外地。 有人也把旱烟当成防寒、解乏、提神之物。 在岫岩当地有“打火镰”歌谣:’咱们俩,抽袋烟,掏出火石,打火镰。 烟袋杆,三尺三,江石烟嘴子上边安。 黄铜锅,大又圆,一锅足满一袋烟。 冷天抽,能防寒,乏困抽它精神添。 吃完饭,抽袋烟,忽忽悠悠赛神仙’。 民国前期,日伪侵占时期,火柴少价又贵,农民无钱购买,就用打火镰点烟。 打火镰由火石、火镰、火绒三种组合使用,火石是经过磨擦起火星的马牙石,火镰是选用钢口好的薄铁,经铁炉打制成长3寸、宽1. 5寸的o型钢板;火绒是山上长的一种野生植物,晒干后易燃。 将火绒摆在火石上,用火镰磨擦火石和火绒连接处,磨打三四下起火星点燃火绒,就可以点烟。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火柴工业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就逐渐用火柴点烟。 还有一首《请神歌》的歌谣:“要吸烟,我给点,这是有名的好黄烟,七个仙女来打杈,王母娘娘掐的尖,旱烟杆,二尺三,琥珀烟嘴上边安,绣花荷包底下拴。 吸上一口甜如蜜,吸上二口香又甜,吸上三口吸四口,给大仙一路去风寒”。 从中反映出烟袋组装的方法,赞美吸烟的好处。 岫岩全县50万人口,满族吸烟人数较多。 特别是岫岩北部8个乡镇满族聚居的村落,吸烟人的比例占40%,从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到八九十岁的老年人,大部分吸烟。 三家子镇高家堡村梨花峪居民组八九十岁的老头、老太太,吸烟的历史长达六七十年,年轻人吸卷烟的较多,三十岁往上的吸旱烟较多。 城、镇居民吸旱烟的较少,二三十岁的吸烟人多吸卷烟,50岁以上多吸旱烟或者雪茄烟,认为旱烟或雪茄烟劲大过瘾,副作用比卷烟较小。 敬烟是满族人一项重要礼节。 满族人尊敬老人,招待宾客都有敬烟之举。 满族人儿媳在公婆面前端庄恭谨,每日早、午、晚三顿饭后各装烟一次,双手奉递,并要给点着,待公婆吸上烟后才能离去。 儿媳妇外出,临走时给公婆也要装袋烟,并说声“请阿玛(爸爸)、额娘(妈妈)看家”,才离去。 家中来了客人,所有儿媳妇都得扎上围裙,站在婆母面前,婆母坐在炕上吩咐:“大媳妇装烟喀! ”“二媳妇倒茶喀! ”“三媳妇做饭喀! ”每喊一声,媳妇都得答应一声“喳”,才能行动。 即是老媳妇,在长辈面前,哪怕十五、六岁的孩子,也要对他毕恭毕敬。 家中来客皆请到南炕坐着,以示尊重。 首先是主人向客人敬烟,次献茶水,然后将酒斟在杯中,用盘托着,由主人向客人敬酒,由长及幼。 烟是满族人结婚的一种高档礼品。 满族人结婚,在新郎、新娘拜完天地仪式之后,新娘要向公婆及其他长辈敬烟,受烟者给新娘不同数额的赏烟钱。 现在结婚时,女方送亲客一进门,就敬烟、糖,送上茶水进行招待。 婚日午宴每桌也摆上烟、酒、糖、茶水任客人选用。 在宾客喝三巡之后,新郎、新娘在主持人陪同下,逐桌向客人敬烟敬酒,以表答谢。 发布时间:2024-11-17 08:12:48 来源:政卿事迹网 链接:https://www.zenqin.com/time/4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