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丈夫是一家之主,享有家庭经济和其他事务的决定权,妻子虽处于从属地位,但大事要事丈夫仍要与妻子商量。在生产劳动中,夫妻分工合作:丈夫犁田、耕地、砍山栏、砍柴、狩猎、修缮房屋、编织竹藤制品、制作生产工具、主持家庭祭祀仪式等;妻子则拔秧、插秧、除草、收割、挑水、舂米、煮饭、纺织、饲养家禽等。在处理家庭事务中,如耕地、牛只的买卖、修缮房屋、子女婚姻等重大事情,均由两人商量决定,再通报其他家属和族人,妻子如不同意,丈夫亦不擅自主张。生产上互相帮助,生活上互相关心、体贴。空闲时间丈夫帮助妻子管教子女,挑水做饭,饲养家禽;妻子则帮丈夫管理家庭事务,砍柴,养牛等。汉族的“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在黎族地区中影响不深,所以黎族社会没有男尊女卑的思想。婚姻一般都是通过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因而离婚现象不多。夫妻间都严格要求自己,不忘恩,不背德,不丧义,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关心爱护子女。黎族对子女的养育非常重视,把子女视为自己生命的延续,家中之财富。爱护子女,胜过爱护自己,宁愿自己受饥挨饿,也不让子女受苦。为了子女的幸福,不辞辛苦,日夜操劳,把养育子女当作自己最大的职责。在黎族社会里,虐待或抛弃子女是不存在的,生男生女一视同仁。即使是收养的,也与亲生子女一样对待,一样疼爱。

千百年来,人们不但要求父母、继父母不虐待子女,而且父母去世后,还要求哥哥嫂嫂抚养照顾弟弟妹妹。若哥嫂虐待弟妹,也同样会受到谴责。总之,在黎族的家庭中,一般都把赡老扶幼、教育后代作为道德规范来遵守,从而使黎族人民养成了敬老爱幼、与人为善、以诚相待、热情好客、礼貌谦让、从善弃恶的传统美德。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