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地区的农业生产在1949年以前处于水平十分低下的状态,大致可分为刀耕火种的“砍山栏”与稻田二种类型。到近代,已基本以种植水稻为主,但“砍山栏“的耕作方式在黎族聚居的地区还广泛存在。1949年以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心帮助下,黎族农业生产的状况大为改观,逐步向现代化农业演变。砍山栏刀耕火种式的砍山栏是与落后生产力相伴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技术的不断提高和耕地不足的压力逼迫,历史上曾产生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仍是停留在比较原始的阶段,不翻土、不施肥,种植在离居住地较远的地方,砍山成园后,用尖木棒戳地成穴,种一至三年便丢荒一、二十年,全靠天然的自然力来恢复土壤肥力;另一种是技术上已经前进了一步,在距离居住地较近的地方,砍山种一年后,便用锄头来翻土,把收获后遗留的稻杆压下作肥,然后挖坑种番薯,到翌年2~3月收薯后,利用挖薯翻起的松土,再以尖棒戳种下山栏稻,如反复种植3~4年甚至8~10年,直到稻谷的收成骤减,即行抛荒,待过10~20年后,土地重新长满草木,依靠自然力恢复肥力以后,再来砍伐耕种。黎族“合亩制”地区实行的砍山栏耕作方法,远较其他地方原始。在砍伐时,只把树木的细小枝叶砍下,留下砍不动的树干,这种削枝留干的做法,与他们使用的工具太简单有关,因为这样一把钩刀即可完成,而要将树干砍倒则需利斧、大锯,费工也多。

据考古发现,历史上种山栏的工具,主要有双肩石斧、石铲、石锄、尖木棒、木锄等。近代以后,随着铁器的流入逐渐增多,砍山栏的工具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还用长木棒,但木棒的尖端已包上了铁皮或加上了铁尖;使用铁锄、铁铲、钩刀、斧、手捻刀,镰刀等简单的农具。到1949年前,包括“合亩制”地区在内的广大黎族地区,还普遍流行“砍山栏”这种“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由于耕作技术落后,广种薄收,产量很低,有“种一坡、收一箩”的说法。到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之前,在一些黎族地区“刀耕火种”的现象依然存在。实行改革开放后,才逐步减少,随着生产技术的普遍提高,人口的增加,荒山的减少,“刀耕火种”的方式目前已趋于消亡。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